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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Show
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现就进冀企业(进冀备案)市场进入备案管理。
一、完善进冀备案企业基础信息
完善企业和法人的联络信息,“进冀企业负责人”基础信息,明确企业再冀主要负责人信息,核实资质等级类别信息
二、信息联网
企业动态监督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其他联合惩戒信息及在与其发生业务关系时相关信息。
(一)实施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进冀备案企业(包括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统一纳入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和建筑劳务实名制系统管理,重点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法经营、劳务用工等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建立健全进冀企业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进冀企业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劳务用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注册建造师在岗执业、在冀主要负责人(应急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和分包等市场行为。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或提请省厅收回《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关闭其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和项目备案系统。
进冀备案企业信息只能填报一次。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化后10日内自行通过省外进冀建筑业企业信息报送变更系统。申请变更再冀负责人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资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