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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行政审批常见使用系统疑难解答

发布时间:2020-01-20 20:54:2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摘要: 行政审批系统上线后企业存在很多问题,今天一一解答部分疑问,主要针对明确那些业务进行调整;如何使用新系统实名认证;数据入库,电子证书。案卷办理等问题进行解答  问: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升级后,如何进入原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答: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业务,请用法人账号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法人办事”,按部门选择“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择相应业务子项,点...

    行政审批系统上线后企业存在很多问题,今天一一解答部分疑问,主要针对明确那些业务进行调整;如何使用新系统实名认证;数据入库,电子证书。案卷办理等问题进行解答

   问: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升级后,如何进入原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答: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业务,请用法人账号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法人办事”,按部门选择“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择相应业务子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建筑业企业初始数据入库、数据维护,以及市级审批的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业务(市级办理业务详查《关于转发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冀建市〔2015〕10号)),请使用法人账号登录通过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河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最下方“热门服务”,点击“住建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维护”,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四级、暂定级),请使用法人账号登录通过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河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最下方“热门服务”,点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四级、暂定级)”,进行业务办理。 

   问: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升级后,业务办理方式有哪些调整。

  答: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业务事项,除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2项仍需使用原系统办理外,其余事项均使用新系统办理。

  市级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资质(四级、暂定级)和委托市级审批的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仍使用原系统按原方式办理,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不受理市级审批的业务。

  问: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中如何进行人员聘用?

  答: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取消了企业端刷身份证,进行人员聘用的方式。需个人注册政务服务网账号,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在政务服务网首页最下方“热门服务”,点击“住建行业个人聘用关系设定”,录入并确认与企业的聘用关系,视为个人已同意企业申请的有关许可事项中与本人有关的劳动聘用关系。

    问:如何查看原行政审批系统案卷办理情况 ?

  答:2019版系统于2019年12月25日启用,启用前申报的案卷不需重新申报,办理情况可通过厅网站首页“审批结果”栏目进行查询。

  “审批结果”栏目地址:http://zfcxjst.hebei.gov.cn/was5/web/search?channelid=256935  

2019年12月25日后在新系统申报的案卷,办件情况可通过厅网站首页“办件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办件查询”栏目地址:http://zfcxjst.hebei.gov.cn/chaxunfuwu/202001/t20200115_284675.html

  问:如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答:请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最下方“热门服务”,点击“住建行业电子证书批准件下载和使用件制证”,进行查看。

  法人用户可申领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本企业核发资质的电子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可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本企业聘用人员核发资格的电子证书批准件。

  个人用户可申领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其个人核发资格的电子证书的批准件和使用件。

  问:为什么已填写了申报资料,并保存草稿,再次打开都是空的

  答:已填写部分材料并保存草稿,关闭页面未提交的,再次填报时,请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在“我的草稿”栏目,选择已填写的案卷继续填写。(若从行政许可栏目,点击在线办理,为新创建一个案卷。)

  问:审批结果为不予受理或不予通过,如何查看原因

  答:请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在“我的办件”栏目,选择已办件的案卷名称,点击“通知单”栏目进行查看(下载打开前,请提请安装ofd阅读器)

  问:以法人账号登录后,点击“热门服务”中的“住建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维护”提示“该事项是法人事项,请以法人账号登录”

  答:请检查右上角“用户中心”是否显示法人姓名,若不显示法人姓名,表示未登录成功,请退出重新登录。

申报注意事项

  1.“在线填报”表单填写完毕后,请先点击“保存”,再点击“完成”按钮。

  2.  若申报操作时间较长,请在上传部分材料后,及时点击“保存草稿”,以免材料保存失败。

  3.提交前,务必检查“在线填报”表单和附件是否完整。

    温馨提示:新系统上线期间,电话咨询量较大,如遇无法申报、电子证书无法查看或信息不正确等系统技术问题,可通过技术咨询“在线留言”进行反馈,技术人员将尽快核实解决,“在线留言”地址:http://zxkf.hebjs.gov.cn/default/index/index.j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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