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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16:31:3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摘要: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9-07-08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我厅21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7月9日至7月15日,我厅将关闭厅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申报端,暂停受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便调整系统流程和权限设置,保障在省服务大厅顺利入轨运行。  二、在审批系统关闭期间申请资质(资格)证...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9-07-08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我厅21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7月9日至715日,我厅将关闭厅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申报端,暂停受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便调整系统流程和权限设置,保障在省服务大厅顺利入轨运行。 

  二、在审批系统关闭期间申请资质(资格)证书延期事项的,时间顺延,我厅将在审批系统开通后正常办理。

  三、尚未领取5月1日前受理并批准的“安全员”、“特种工”纸质证书的,请务于731日前到我厅服务大厅领取。 

  四、已网上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变更事项申请,但未持原证书到我厅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本次审批系统关闭的同时,将把电子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审批系统开通后重新网上申报,并持原证书到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五、我厅进驻省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2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1、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以下);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及以下);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7、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8、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9、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1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14、供热企业经营许可;

  1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6、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材料代收,证书代发(初始注册证代发、注销注册证书代收、注册证书发放、注册材料收取上报、企业名称变更注册材料代收、增项注册材料代收、注册师数据维护);

   17、房地产估价机构新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18、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及信用档案建立;

  19、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20、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21、省外监理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六、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我厅原政务服 

  务大厅不再办理任何政务服务事项。 

  因审批系统调整、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0311--87805338(省住建厅) 

             0311--66635333(省政务服务大厅)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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